東至規劃界限、南至銀焰路、西至沙灣南路、北至名城路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國務院關于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等文件要求,現對《東至規劃界限、南至銀焰路、西至沙灣南路、北至名城路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信息公示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東至規劃界限、南至銀焰路、西至沙灣南路、北至名城路地塊(以下簡稱“調査地塊”)位于揚州市廣陵經濟開發區沙灣南路和銀焰路交界處,該地塊面積為34115m2。土地權屬是江蘇揚州廣陵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根據揚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提供的規劃設計條件圖則可知,地塊規劃為二類城鎮住宅用地,對照《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為第一類用地。
調查地塊歷史上有工業企業存在,主要為揚州市利達精密機械有限公司、揚州星浪光電有限公司、揚州華源服飾有限公司、揚州宏源旅游日化有限公司等。 地塊內于2025年7月地塊內構筑物全部拆除,地塊內無外來堆土和垃圾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規定:“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査”,基于上述國家及省市文件要求,為減少場地再開發利用過程可能帶來新的環境問題,保障人體健康、維護正常的生產建設活動,需要對該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江蘇揚州廣陵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正式委托江蘇卓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開展該地塊的土壤污染環境狀況調查工作,以查明該區域內的土壤和地下水是否被污染,并明確污染物質以及污染范圍,我公司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進行了現場踏勒、收集了地塊內與地塊環境調査相關的資料,在此基礎上編制了《東至規劃界限、南至銀焰路、西至沙灣南路、北至名城路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二、污染識別階段主要結論
根據現場踏勘和與當地環保管理人員訪談,結合本地塊歷史情況分析,判斷該地塊主要可能的污染區,地塊內潛在污染區域主要為地塊內工業企業區域。
三、場地環境初步采樣調查結論
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果為:
通過現場勘查和人員訪談及相關資料相互佐證匯總如下:調查地塊歷史上存在15家企業,分別為揚州利達精密機械有限公司、揚州宏源日化有限公司、江蘇潤揚科技有限公司等,2025年7月已全部拆除;地塊周邊存在過24家企業,分別為江蘇亞天電氣有限公司、揚州弘揚無紡布公司、揚州美玲惠遠漆業有限公司、揚州金葉日化橡塑有限公司、原揚州水箱有限公司、中冶京誠(揚州)冶金科技產業有限公司、揚州博揚汽配有限公司等。涉及特征污染物:pH、鋅、鎳、砷、汞、鋇、銅、鈦、鉛、總鉻、六價鉻、苯、甲苯、二甲苯、苯并[a]芘、丙烯、異丁烯、環己烷、VOCs、硫酸鹽、磷酸鹽、氯化物、硝酸鹽、 氟化物、氰化物、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石油烴(C10-C40)、甲醛、 乙醛、細菌總數和總大腸菌群。周邊企業產生的特征污染物主要可能會隨地下水的遷移、大氣沉降對本地塊土壤及地下水產生污染影響。
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初步調查采樣時間為2025年8月20日~8月22日,我單位在調查地塊內布設 17個土壤采樣點、4 個地下水采樣點,在調查地塊外另布設 1 個土壤對照點和 1 個地下水對照點,共采集 170 個土壤樣品、6 個地下水樣品。送檢土壤樣品80 個土壤樣品(含 8 個土壤平行樣)、6 個地下水樣品(含 1個地下水平行樣)。土壤檢測指標:基本項:《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 2018)表 1 中規定的基本 45 項(含特征污染物:砷、汞、苯乙烯、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四氯化碳、鎳、鉛、六價鉻、苯、甲苯、二甲苯、苯并[a]芘、銅),pH 值;特征污染物:鋅、總鉻、鋇、鈦、氟化物、氰化物、甲醛、乙醛、石油烴(C10-C40);地下水檢測指 標:基本項:基本項:《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表 1 中規定的基本 45 項(含特征污染物:砷、汞、苯乙烯 、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四氯化碳、鎳、鉛、六價鉻、苯、甲苯、二甲苯、苯并[a]芘、銅),pH 值;《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中表1 “地下水質量常規指標及限值”的 35 項(不含微生物指標和放射性指標)(含特征污染物:硝酸鹽、氟化物、硫酸鹽、氯化物、氰化物、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特征污染物:總鉻、甲醛、石油烴(C10-C40)、磷酸鹽。
本次地塊初步調查檢測結果顯示:調查地塊采樣的土壤樣品中有檢出的污染物濃度均低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 (GB36600-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江蘇省地方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DB32/T 4712—2024)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深圳市地方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
調查地塊采樣的地下水樣品中檢出指標檢出濃度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IV 類水質標準、《上海市建設用地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篩選值補充指標》。
綜上所述,調查地塊內土壤樣品中各檢測指標均滿足《土壤環境 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 第一類用地標準要求;地下水樣品檢測指標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IV 類限值和相應標準。
根據《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規定:“建設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低于風險篩選值的,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一般情況下可以忽略”,因此,調查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可以用于二類城鎮住宅用地的開發利用,無開展后續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
四、建議
本次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論針對2025年9月26日前的地塊環境現狀開展分析、評估和提出建議,建議做好地塊管理工作,后續禁止外來污染堆土、建筑垃圾等堆放。本地塊在后期開發過程如發現異常情況,應警停開發利用,上報管理部門,及時補充調查。鑒于場地擬建設二類城鎮住宅用地,建設單位箭制定詳實可行的工程實施方案,并嚴格按照實施方及各規章制度進行文明施工,杜絕不當開發。
五、公眾查閱場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簡本的方式和期限
場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簡本在江蘇卓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https://cepc.lem.org.cn/#/login)網站上登載,眾可即日起登陸查閱。
六、公眾意見反饋聯系方式
場地責任單位:江蘇揚州廣陵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聯系人:孫濤
電話:18752780513
場地調查單位:江蘇卓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吳瑤
電話:13913158914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地址:揚州市文昌東路8號廣陵公共文化中心A座3樓西
郵政編碼:225003
東至規劃界限、南至銀焰路、西至沙灣南路、北至名城路地塊報告(備案稿)